• 2008-08-08

    to Faye, to Myself - [随便侃侃]

    一直都有个矛盾,对于真真正正喜欢到心里去的东西,总是怀有强烈的写下来的冲动却往往不知从何下笔,抓耳挠腮咬笔杆,老半天也写不出完整的一句。无奈,放弃,然后告诉自己,有些东西,只可意会。

    后来看到蔡康永的那段著名的关于喜欢一个偶像的话:

    “如果你喜欢了一位偶像,请你一定要去看一场他的演唱会,    
    亲自去,要亲眼看看他,好好看看他。    
    因为舞台上的生命可能持续很久,也可能转瞬即逝。你不知道他是属于哪一种。    
    你无法预测那发光发热的时间究竟还有多少,你猜不到下一秒他会消失到哪里去。    
    你什么都不知道,什么都无法把握,    
    他是你感知世界里无可取代的全部,但他也是你未知世界里永无交集的一点。    
    ……  
    如果你喜欢了一位偶像,请你一定要为他写一些文字,    
    不追求华美,不强求确凿,    
    只要轻省记录你所有的思念与颤栗,所有的真实与感悟,所有的明媚与忧伤。    
    爱如水一般蔓延,浸过你的神经,划过你的指尖,温柔地抚过你敏感的心。    
    多多少少也要写点关于他的文字,零零碎碎记下自己的心路历程,    
    别让心情在岁月中灰飞烟灭,云消雾散。    
    不求深刻,但求简单,记下活在你的世界中的他。
    ……”

    我已经错过了王菲的演唱会,当时以为只是错过一场,谁知道她说不唱就不唱了。这种遗憾抓得人心痒痒。那么,就得趁着我还有时间有激情码字的时候,写一写我心里那个王菲——不华美不确凿,就当是个记录。

    从哪里开始的呢?2001年,当时是五年级还是六年级?已经模糊了。习惯性地开着电视做作业,瞬间被一个清亮的声音抓住耳朵,抬头看一眼电视,是《笑忘书》。王菲这两个字如雷贯耳,但我是从那个时候起,才第一次对这个名字有了感性的认识,知道这首歌出自一张叫做《寓言》的专辑,封面是五彩的眼妆。后来有一次逛书店的时候看到就顺手买了来。那时候CD还未普及,我买的是卡带,回到家小心拆封,打开长长的歌词本,躺在床上完整地听完第一遍,觉得很失望,完全不是自己想象的样子,寒武纪、香奈儿、阿修罗、彼岸花,这些对我来说陌生的名词后面是古怪妖艳的歌曲,不得要领。

    可我依然喜欢《笑忘书》和《给自己的情书》,所幸那时候家里也没几盘卡带,可供选择的不多,因此我常常为了这两首歌把这盘卡带完整的听下来(换作现在的我肯定没这耐心和时间)翻来覆去几遍之后,竟渐渐听出了感觉,越来越沉溺其中,直到把这盘卡带听到报废,一放到Walkman里面就唧唧嘎嘎的纠缠。那盘卡带的壳和磨损的歌词本,仍然保留着。现在,这些当时我听不习惯的歌,都是我的最爱。《寓言》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张。

    初中的时候,CD普及,也就是说盗版CD普及,五块钱一张,大街小巷随处可见。那时候,买了2CD的盗版合集,粗制滥造,胜在歌多,一共28首,我几乎随身携带,又是反反复复的循环播放,还仔细修改了歌词本上的错别字。不断折磨之下,两年后这两张碟也报废了。那本修改过的歌词本,不知去向了。

    再后来,网上MP3下载盛行,我从网上搜刮到她所有的歌曲,从王婧雯时代开始,神经质?强迫症?我乐此不疲。如今我的硬盘里躺着大约14G的歌,内容常换常新,但是属于她的那块地方,不曾变动。

    也许很难解释王菲对我来说的意义是什么,“一个一个偶像,都不外如此,沉迷过的偶像,一个个消失。”唱出这句歌词的王菲,成为了留下的那一个。我现在不会再像以前那么疯狂地听了,有时候iPod播到她的歌我甚至还会跳过,太熟悉了,她在哪里有小喘息哪里有小鼻音我都记得清清楚楚;歌词更是熟记于心,初中的时候,还常常偷偷把歌词改头换面用到作文里面,暗自享受那隐秘的快乐。

    说是要写王菲,最后果然写成了自己。2001~2008,七年的时间,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(据说快要三个了),我从小学生变成了大学生。“时间是怎么样爬过了我皮肤只有我自己最清楚。”时间似乎很残酷,但我想我会慢慢学习享受时间带来的痕迹,我也想看看我在时间的沉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。

    很多人喜欢“人生若只如初见”这句话。的确,这句话很美,但仔细想来,人生若只如初见,那还要人生做什么?如果这样,不如不见。

    Anyway,我只是想赶在今天之前,说一声:Happy Birthday